盡可能取得對方司機資料和拍照自己和對方損毀汽車。對方車主及司機之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車牌號碼、汽車牌子型號年份、保險公司名稱。

緊急路旁支援
(後備電話)

汽車維修

代用車支援
汽車配套服務由本公司所委任的服務機構提供,供受保人選擇,本公司毋須就受保人與此服務機構之間的任何爭議負責。
  1. 保持鎮定,避免和對方司機爭論責任誰屬。
  2. 在24小時內向警署備案。
  3. 若有人受傷應立即報警。
  4. 用手提電話相機拍照,拍下車身損毀情況的遠照近照。嘗試用手提電話攝錄周邊意外現場的環境。
  5. 盡可能向對方司機錄取以下各項資料:車主及司機之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車牌號碼、汽車牌子型號年份、保險公司名稱。
  6. 如有現場證人,請記下其姓名、聯絡電話及地址。
  7. 未獲保險公司同意前,不要自行承諾任何賠償安排,否則責任自負。
  1. 儘速通知保險公司,並填寫汽車意外報告表及連同下列文件之副本於意外發生當日起計14天內逞交到保險公司賠償部。如逞交給我們核對和轉交到保險公司賠償部,請於意外發生當日起計10天內逞交給我們。
    • 車輛登記文件(前後頁)
    • 有效行車證(必須在意外當日有效)
    • 司機身份證
    • 司機駕駛執照或證明司機具有駕駛資格之文件(必須在意外當日有效)
    • 所有警方文件,例如:「報案記錄咭」、「口供紙」、「擬控告通知書」等等
    • 汽車意外報告表必須由車主及肇事司機簽署作實。
  2. 在未得保險公司同意維修報價前,請勿進行維修工作。
  3. 所有法庭傳票或第三者索償文件應一律轉交保險公司處理。
  4. 未獲保險公司同意前,不要自行承諾任何賠償安排,否則責任自負。
  5. 司機不應在未知會保險公司情況下上庭或承認法律責任,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賠。
  6. 如有任何索償疑問,可於辦公時間聯絡我們查詢。